債:欠帳。父母對子女所承擔的教養婚嫁的義務
元高明《琵琶記丞相教女》:“願相公早畢兒女之債。”
兒女之債作主语、賓語;指父母的責任。
爲人父母就得承擔這兒女之債
兒用作人名意指年輕、青春、能力、幸福之義;
女用作人名意指賢良淑德、美女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