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聲來得非常快,連捂耳朵都來不及。比喻來勢兇猛,使人來不及防備。
《晉書石勒載記上》:“出其不意,直沖末抷帳,敵必震惶,計不及設,所謂迅雷不及掩耳。”
迅雷不及掩耳主謂式;作定語、分句;比喻來勢兇猛,使人來不及防備。
因此我給他個迅雷不及掩耳的 突然襲擊,一口把他喫掉,是完全有可能的。(曲波《林海雪原》二九)
出其不意
蝸行牛步
迅用作人名意指活潑、敏捷、青春活力之義;
雷用作人名意指威嚴、大名鼎鼎、強健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及用作人名意指前進、超越、敏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