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法律;卻違反法律。
清吳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廻:“好僧官老爺!知法犯法!”
知法犯法緊縮式;作謂語、分句;含貶義。
對知法犯法的人,應該嚴懲不貸。
明知故犯、執法犯法、以身試法、州官放火
遵紀守法、奉公守法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