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匿盜匪、賍物的人或人家。
宋洪邁《夷堅癸志李五郎》:“爲盜有求不愜,誣爲窩停主人,訴於郡,不見察,故陷黨中。”
窩停主人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停用作人名意指儀態耑莊、姿容秀美、勤勤懇懇之義;
主用作人名意指主見、才能、權力、運籌帷幄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