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賞功罸罪”。
戰國·衛·商鞅《商君書·禁使》:“夫賞高罸下,而上無必知,其道也與無道同也。”
賞高罸下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賞功罸罪、賞劳罸罪
賞用作人名意指備受尊崇、美麗、有魅力之義;
高用作人名意指有名、德高望衆、高貴之義;
下用作人名意指謙虛、不恥下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