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考慮辦一件事的成果和損失。
《莊子·胠篋》:“为之權衡以称之。”
他權衡得失後,決定不再打官司了。
權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才能、位高權重;
衡用作人名意指做事能明辨是非、公正、權衡轻重之义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